各系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今年高校征兵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嘉定区征兵办公室2010年征兵命令,现对我校今冬征兵工作部署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周财宝同志任组长,院两办、武装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分管领导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
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征兵办公室地点为院武装部(学生处)—3号楼103室。
二、征集对象及条件
1、男生(7名):要求为2010年入学新生及完成专业课学习,参加实习并于2011年即将毕业的学生,不含在校二年级学生,年龄在18周岁--22周岁,拥有本市户籍或本市集体户口,身高在162厘米以上,体重在身高-100后上下浮动不超过10--15%,裸眼视力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
2、女生(2名):要求为2010年入学新生中的高中生,不含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及新入学的三校生,年龄在18周岁--19周岁,拥有本市户籍,身高在162厘米以上,体重在身高-100后上下浮动不超过10--15%,裸眼视力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外地高中生中拥有本市集体户口的学生视本市报名情况后于10月23日或24日再决定是否放开)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男生为10月19日—28日中午12:00,女生为10月19日—25日中午12:00
报名办法:男、女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手机到征兵办公室(3号楼103室)在高校预征报名系统中报名,女生同时需要在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或http://zbbm.chsi.cn/ ,女生报名身份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工作安排
按以下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报名、预选阶段(10月18日—10月30日),由院办负责标语,电子屏幕等宣传工作,各系通过辅导员进行组织教育动员。
第二阶段:体检、政审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由征兵工作办公室确定初检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嘉定区征兵体检站的体检。11月10日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11月25日将政审材料交嘉定区征兵办公室。
第三阶段:新兵离校准备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定兵,公布新兵名单,由学院对参军的学生进行入伍前教育、办理离校手续、召开欢送会,并加强待命期的管理,12月10日前完成送兵准备。
第四阶段:输送新兵阶段(12月10日起),由学院会同嘉定区征兵办组织入伍学生到部队报到。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阶段(12月10日至12月30日),根据今年征集新兵工作的情况和经验教训,结合实际认真总结于征兵工作结束一周后交市教委和市、区征兵办。
四、关于各部门的职责
院办、武装部学生处负责组织协调及政审宣传教育工作,教务处和财务处负责入伍学生的学业安排和学费清退工作,总务处负责身体预检、车辆及其它保障工作。
五、关于优待政策
1、入伍学生本人和家属依法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在校大学生各项优待政策,报名身份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女生也按在校大学生的的标准享受各项优待政策,入学前为外省市户籍学生由本市政府按照本市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标准享受优抚待遇。
2、当学年学费全部返还,住宿费、代办费按实际情况予以部分退还。退出现役复学时,家庭经济困难的酌情减免学费,因公伤丧失学习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荣立三等功的减免50%学费,荣立2次三等功或二等功以上的,全免学费;应征学生复原后,其学费由民政部门给予每年6000元的补偿(毕业时统一支付)。
3、保留入伍2010级新生的学籍至退伍后一年,复学后可继续在本专业学习,也可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市教委备案,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学习有困难的可延长学习时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的可要求专升本,由学校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专升本事项。
4、退出现役后复学的,由安置部门比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5、因身体原因中途退伍的,可复读,但无一次性经济补助;服役期满放弃复学,由户籍地安置部门安置;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安置部门不负责安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
征集在校大学生新兵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要决策,是优化兵员结构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政治思想工作、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努力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周密计划,严密组织,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度的征兵任务。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