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卫生所报销
依据我院学生《就医指南》,凡符合规定的校外就医费用,可到学院卫生所办理报销。
办理报销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卫生所转诊单、病史卡、急诊就医挂号费收据、医药费收据等有关资料。
寒假期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2012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切记并相互转告,协作为盼。
二、保险理赔办理
依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学生保险条款规定,可到学院学生处(3号楼103室)办理保险理赔材料申报,再由学生处转交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根据保险理赔要求,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意外门急诊:病历卡及发票(日期对应,封面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信用卡不可用)
2、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金: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收据、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
3、疾病、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医院证明等相关资料
每份理赔申请都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加盖学生处公章。
三、本学期保险理赔和卫生所报销时间安排表
序号 | 卫生所报销(卫生所) | 保险公司理赔 (3号楼103室) | 办理时间 |
报销登记 (2011级) | 审核付款日(2009-2011级) |
1 | 3月5日 | 3月6日 | 3月5日 | 8:30—11:00 12:30—16:30 |
2 | 4月9日 | 4月10日 | 4月9日 |
3 | 5月7日 | 5月8日 | 5月7日 |
4 | 6月4日 | 6月5日 | 6月4日 |
5 | 7月2日 | 7月3日 | 7月2日 |
校卫生所电话:69990140 保险理赔受理(校学生处):69990067
后保处 学生处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