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医药费报销和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13-01-07 浏览次数: 154
 

一、学院卫生所报销

      依据我院学生《就医指南》,凡符合规定的校外就医费用,可到学院卫生所办理报销。

办理报销时必须携带学生证、校卫生所转诊单、病史卡、急诊就医挂号费收据、医药费收据等有关资料。

寒假期间医药费报销截止日2012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切记并相互转告,协作为盼。

二、保险理赔办理

      依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学生保险条款规定,可到学院学生处(3号楼103室)办理保险理赔材料申报,再由学生处转交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根据保险理赔要求,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1、意外门急诊:病历卡及发票(日期对应,封面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信用卡不可用)

2、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金:出院小结、药品清单、住院收据、学生证、身份证、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

3、疾病、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都提交复印件)、医院证明等相关资料

每份理赔申请都需填写理赔申请书加盖学生处公章。

三、本学期保险理赔和卫生所报销时间安排表

序号

卫生所报销(卫生所)

保险公司理赔

(3号楼103室)

办理时间

报销登记

(2011级)

审核付款日(2009-2011级)

1

3月5日

3月6日

3月5日

8:30—11:00

12:30—16:30

 

2

4月9日

4月10日

4月9日

3

5月7日

5月8日

5月7日

4

6月4日

6月5日

6月4日

5

7月2日

7月3日

7月2日

校卫生所电话:69990140 保险理赔受理(校学生处):69990067

后保处 学生处

2012年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