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办公电脑使用管理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0-01-11 浏览次数: 1704

为了适应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提高教学质量、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电脑,并开通网络应用,现将办公电脑及网络使用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脑及其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或调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职或退休,电脑必须退还后勤保卫处。
二、教职员工个人对办公电脑有使用、维护、保护的责任,要求做到:
    1、主动爱护电脑:注意清洁,吃东西、喝水、喝茶、抽烟时请远离电脑。应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每天下班要将电脑正常关机,切断电源, 锁好门窗。每逢节假休息日要关闭总电源。若发生教师电脑失窃事件或火灾事故,使用教师应配合学院查明原因,若属教师自身使用保管不当原因引起,则由该教师承担20-50%的损失费用。
    2、正确操作电脑:使用电脑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插接口是否完好,在一切正常情况下,方可操作。每次关机要求严格按规范操作。较长时间不用计算机时,请将计算机和显示器关闭。电脑出现故障必须报修,因违规操作、自行拆装所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保管人负责赔偿。如较长时间不用计算机时,请将计算机和显示器关闭。
    3、安全使用电脑:为防止电脑病毒感染,防病毒软件要及时升级,注意预防病毒和木马等黑客程序破坏系统、影响网络运行;外带光盘、软盘、U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上网查阅、下载资料应谨慎,对于不熟悉的网站、不明信息和邮件附件不要轻易点击下载,保护电脑不染病毒,减少办公电脑的维修量,方便个人办公电脑的使用。
    4、妥善保管资料:未经允许,不要查看他人资料;不得擅自删除他人资料(包括共享文件)。平时、特别是电脑需要维修时,教师应当对重要的个人资料和数据文档,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办公电脑发生软硬件故障,可先向计算中心报修,由维修人员安排时间进行检测和维修。如使用人未作及时备份,因电脑故障无法恢复数据而造成数据资料丢失的,后果由使用人自己承担。建议: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资料;修改文档定时保存,完成文档异地保存;重要数据及时备份,重要资料刻盘存档。
    5、鼓励用好电脑:电脑是教师进行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专用现代化设备,教师应当用其不断开发课件,拓宽用途,充分挖掘设备潜力,发挥设备效能。
    6、规范上网行为:办公电脑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上班时间严禁利用电脑进行与教育教学和个人业务提高无关的操作,例如: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观看与教育无关的电影,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用BT、电驴等P2P软件下载大型文件,进行与工作无关网上聊天等。不允许在网上进行任何干扰他人、干扰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行为,包括发布反动言论、散布不实信息、浏览不健康网站、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入侵他人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对因此导致联网计算机系统发生阻塞、溢出、处理机忙、资源异常消耗、死机、瘫痪等运行异常,后果由使用人自负。
    7、严格网络管理:教师上网将采用统一的用户认证,由计算中心为每位教师统一分配计算机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该用户信息只授权给教师个人使用,被授权者对自己享用的资源有保护责任,口令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被授权者本人负责。学院网络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随意拔插任何网络设备、配件装置、网络连线等;请不要随意更改办公电脑的计算机名和IP地址等网络配置信息,以保证校园网正常运行。
三、电脑软硬件故障和网络故障可报计算中心登记维修,定时公布报修情况,对于使用不当造成软硬件和网络故障的,将在本人年度考核和系部处室考核中予以体现。
本办法从2010年3月16日起试行。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对办法提出宝贵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截止日期2010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69990078,69990063;邮箱:
wangyide_goo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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